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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雙溪高級中學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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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輔組】【菸檳防制】任何人不得使用、持有、販售、借用電子煙,網路張貼類菸品圖文資訊,處1萬至100萬罰鍰!!!

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危害及惡果
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危害及惡果
常見新型菸品違法樣態及罰則如下:
(一)任何人不得使用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,違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(二)任何人不得以無償方式(如借用、分享或贈送),將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提供予他人,違者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。
(三)任何人不得於臉書等社群媒體,張貼電子煙或加熱菸圖文資訊,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(四)任何人不得販賣、展示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,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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